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關于招聘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3-08-04 11:08 來源:滄源縣人民政府網站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滄源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關于招聘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滄源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2名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從事局內綜合辦工作,并服從局內調劑安排。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戶籍所在地為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明顯紋身。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和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有殘疾證且能從事機關內勤工作人員;

2.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被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被判處刑罰處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機關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崗前培訓、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3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及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地點:滄源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三樓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0883-7121100。

應聘者報名時須攜帶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規(guī)照2張(淺灰色大一寸)。

(二)資格審查

招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簡單了解報名人員的個人情況、報名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名人員,取消參加聘用的資格。

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承擔(試用期滿簽訂用工合同后進行報銷),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人員,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個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人設部門關于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相關要求支付,報名時可具體咨詢。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名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名失誤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名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滄源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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