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縣公安局綜合崗招聘公告

時間:2023-04-20 13:58 來源:施甸警方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施甸縣公安局關于招聘輔警的公告

       根據(jù)公安專業(yè)輔警隊伍建設需要,施甸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縣局綜合崗:2名(1名男性、1名女性),協(xié)助部門開展信息、簡報、調(diào)研、主題材料擬寫等綜合性工作。退伍軍人且具備一定的體技能及組織訓練特長的和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的優(yōu)先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素質(zhì)好、品行端正。

(三)年齡要求:

年齡20周歲至30周歲以下;退伍軍人、體育專業(yè)和具備一定的體技能及組織訓練特長的,可放寬至35周歲。

(四)身體健康要求:

應聘人員錄用前將進行健康體檢,患有不能勝任輔警崗位工作疾病以及傳染病人員將不予錄用。應聘人員原則上須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等不合適崗位工作的情形,且雙目裸眼視力均在4.5以上,身高男性1.68m以上、女性1.60m以上。

(五)學歷要求:

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退伍軍人且具備一定的體技能及組織訓練特長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吸毒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違法行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5.曾被部隊押送回原籍或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處以刑罰處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身上有紋身、患有傳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機關不予錄用的其他規(guī)定;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工資待遇

(一)被招聘的輔警實行聘用制簽訂勞動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輔警人員第一年每人每月基本工資為2500元(含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每年經(jīng)考核合格后,晉升崗位工資。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3年4月18日開始至名額招滿為止。

(二)報名地點:施甸縣公安局5007辦公室。

(三)報名要求:由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6張。

(四)考試形式:采取計算機操作考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民警體能測試標準)、面試等方式進行綜合測評。考試各科目及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根據(jù)計算機操作、體能測試總成績排名,確定參與面試人員。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合輔警條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七)聘用:施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規(guī)定和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jié)果和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五、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施甸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 公開、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

段警官:15887671168

施甸縣公安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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