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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評選2021年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通知
時間:2021-10-17 11:18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各學院: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要求,現將有關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5000元/年。
(二)國家助學金標準為一等每生3800元/年,二等每生2800元/年。
(三)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4000元/年。
(一)在云南大學學習期滿一年以上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二)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均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三)其它要求:
1、同一學年內,學生不可兼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重復申報以上項目的學生,學校僅保留其中一項項目申報資格,并不作解釋。
2、由于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眾多,為擴大國家獎助學金影響力和資助面,原則上申報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再申報國家助學金。
(一)請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指南》的要求,開展本年度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推薦評選工作。
(二)國家助學金評選推薦時,穩(wěn)定脫貧家庭學生(繼續(xù)享受政策)、脫貧不穩(wěn)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受洪澇災害影響較重學生、優(yōu)撫對象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等情況,并給予國家助學金一等資助,未按此要求申報的,由學院按不低于國家助學金一等資助的標準自行資助學生。
(三)各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名額已在學工工作平臺下發(fā),學院可登錄查看。
(一)申報流程
1、個人申請
學生登錄網站xszx.ynu.edu.cn,在助學金模塊找到對應獎助學金名稱,填寫個人信息進行申請。
2、年級評議
輔導員組織年級評議小組,登錄網站xszx.ynu.edu.cn助學金模塊,根據學生填報的相關申請信息,對申請學生的情況進行核實和審核。
3、學院審核
學院評議小組,登錄網站xszx.ynu.edu.cn助學金模塊,對年級評議結果進行審核,如發(fā)現材料不符或情況不實,及時進行修正。
(二)材料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
請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指南》的要求上報學生評選材料。
2、國家助學金
(1)本學院國家助學金評選情況的報告(紙質版),主要內容包括: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等;
(2)本學院《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
(3)本學院所有國家助學金初審學生的《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版)。
3、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請按照《云南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指南》的要求上報學生評選材料。
以上材料務必等待學校審核通過后,先由學生本人登錄系統(tǒng)打印個人申請表,如表格中有空白部分,請手動填寫完善,在相應位置親手簽名,交學院匯總并經學院領導簽字、蓋章后報學工部資助管理科。
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獎助學金的申報條件,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將推薦學生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評審過程中杜絕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fā)現,學校將取消學院申報資格。因本次獎助學金評選人數多且申報時間緊,學院可以在上報材料到學校的同時,在學院范圍內公示學生申報名單。
請各學院于10月25日17:00前,將所有申報紙質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資助管理科(呈貢校區(qū)明遠樓201室),聯系電話65033853。
請各學院嚴格審核學生的申報材料,確保學生申請材料真實有效。凡有材料造假行為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所有獎助學金的申報資格。
附件:
1、《云南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指南》
2、《云南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修訂版)》
3、云南大學_助學金_老師操作手冊
4、云南大學_助學金_學生操作手冊
學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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